馬秀如、劉正田、俞洪昭、諶家蘭在「無形資產之評價與揭露」中敘述無形資產評價步驟:

 

定義及辨認待評價之無形資產,

指明評價之目的,以及決定所選用之評價基礎(basis of valuation)

選擇評價方法(methodology of valuation)

蒐集須用之資訊,

進行評價之計算,

驗證計算,

發出評價報告。

 

 

John R. Allison 等人於2004年,探討有價值的專利以及如何找出這類專利文章中指出。專利技術價值評估,傳統的六項評量因素:

   1. 權利要求的項數其能反映一項專利的廣度,因而較有價值。

2. 引用文獻的篇數引用文獻 (citation made backward citation) 愈多,愈傾向於證明專利的有效性,所以較有價值。

3. 被引用的次數專利被引用的次數多,足證其受到其他發明人的高度重視,因而比較有價值。

4. 普遍性指標―Hall 等人提出專利普遍性 (generality) 指標,它是用來計量某項專利被隸屬不同專利分類的文獻引用 (citation received) 的分散程度;Hall 等人認為專利普遍性可以代表專利的廣度,所以是一種評估專利價值的指標。

5. 原創性指標―Hall 等人另提出專利原創性 (originality) 指標,它是用來計量某項專利引用 (citation made) 隸屬不同專利分類的文獻的分散程度;Hall 等人認為原創性可以計量一項專利的重要程度。

6. 國際專利分類的隸屬數目―Lanjouw 等人認為,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某項發明歸類於隸屬不同國際分類的數目,可代表該項發明的廣度和原創性;因此,專利被歸屬的分類數目愈多,欲顯其較高的價值。

 

John R. Allison 等人提出的新指標

 

1. 專利及專利申請案的家族 (Families of Applications and Patents)      Allison 等人在樣本研究中發現,訴訟專利平均有 0.72 件延續案,一般專利則有 0.24 件;其中,訴訟專利平均有 0.60 件部分延續案(Continuation-in-Part, CIP),一般專利則只有 0.18 件。在「規模」上,訴訟專利所屬專利家族比一般專利所屬專利家族大 50%

2. 專利申請時程 (Prosecution Length):訴訟專利的申請時程比一般專利的申請時程來得長。訴訟專利平均花費 4.13 年的時間獲准核發,一般專利平均只需 2.77 年。

3. 專利年紀 (Patent Age):統計結果顯示,訴訟發生的機率隨著專利年紀而降低。涉及訴訟的專利極少是「年紀大」的專利。

 

專利代理人羅炳榮(前中央標準局主任審查委員、資深專利代理人與仲裁人)於其研擬之「智慧財產價格評估」乙文中表示智慧財產權既然屬於財產權之一環,因此,乃產生了價格評估或估算的問題,需鑑價之場合,一般存在於移轉、授權之權利金、訴訟與損害賠償、會計、稅務及銀行往來等情況。羅炳榮認為鑑價時須考量之因素或變數包括:

 

1. 產業與競爭地位

2. 經濟與市場條件

3. 技術之風險性

4. 持有者之聲譽及商業化之開發成本。

 

政治大學法律系暨法研所教授馮震宇博士在「智慧資產鑑價之問題與挑戰」文中提到:由知識所構成的智慧資產,並無一定的形體,故又稱為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 intangible capital),在法律上則稱為智慧財產權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馮震宇博士認為影響智慧資產的價值因素:

 

權利範圍之大小

所剩餘的權利期間

所採行之會計方法

各國租稅制度

時空與社會情事變遷

 

 

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吳豐祥認為:各種單一的方式仍然各有其不足之處,因此,比較完整的技術之鑑價,似乎有必要就下列的各項因素進行較為整體的考量:

 

1.  技術創新的程度

2.  市場競爭的程度

3.  技術生命週期

4.  商品化的潛在收益

5.  研發投入的成本

6.  授權類型與剩餘專利期限

7.  合約的限制

8.  產業習性與規則

 

羅炳榮(前中央標準局主任審查委員、資深專利代理人與仲裁人)在「智慧財產價格評估」提出影響鑑價之因素:

 

產業與競爭地位

經濟與市場條件

技術之風險性

持有者之聲譽

商業化之開發成本

其他因素(包括:受保護之地域或國家數量、法令的限制、商品化行銷問題、市場的持久性與接納性)

 

 

馬秀如、劉正田、俞洪昭、諶家蘭在「無形資產之評價與揭露」敘述影響無形資產之因素與評等:

 

經營及研發團隊之品質

擁有專利權之數目(使用專利權之數目)

擁有著作權之數目

是否取得品質認證

獲獎之項數

市場佔有率

通路點(自營與加盟)之數目

現在市場競爭力

未來市場競爭力

客戶忠誠度

產品價格之競爭力

品牌(產品群數)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與保全

 

 

陳威融「技術鑑價模式之初探與運用」中認為在進行技術鑑價時,隨著技術運用分式的不同,鑑價方式也有所不同,運用在內部發展上,如內部投資評估與集資、研發投資評估、內部專利資產價值評定等用途與外部運用發展,如技術賣出、技術授權、技術交易等用途,技術鑑價的方式便有所不同,隨著技術運用策略上的考量,該技術資產價值會有不同的價值。

 

莊琇媛、陳以孝、李文瑞在「技術移轉中關於不同生命週期階段之技術評價問題探討」主張:技術移轉中技術因位於生命週期之不同位置,其價值會有所差異,不同階段的技術移轉應當有不同的評價模式。

 

陳玉萍(93) 在「專利權運用情境對專利價值因子之影響」認為現有之相關鑑價方法未能真確評鑑出專利權價值之主要原因,部分係未考量專利權之運用情境,而傾向於給予專利權單一價值所致。專利權之價值衡量重點應與運用情境有相當大的關係。進行專利權鑑價時,如果能加以了解個別運作情境下專利價值之衡量重點,搭配現今既有之鑑價理論,較能反應出不同運用情境下專利權之價值。

 

專利技術在申請過程中已經開始影響其往後的價值了,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CAFC) 主任法官 Paul Michel 曾經提出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應採取的原則:

 

專利權項當中的用語應確實得到說明書內容的支持,並應使用相同的術語來載述專利權項和專利說明書的其餘部分。

專利說明書當中的用語應為意義明確的用語,同時應查核用語之意義是否適合其使用場合。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應儘量避免進行修正 (amendment)

在專利權項的答辯/修正過程中,應著眼於字義侵權範圍,而非均等侵權範圍。

[專利從業人員] 應熟悉 CAFC 所裁判關於專利權項範圍解讀 (construction) 的判例,並應仔細研讀判決書全文,而不要只閱讀偏離重點的字句;而且應研讀所有的判例。

當某一個用語有一種以上的意義,而且沒有其他線索可供參考時,相關技術領域的意義 (customary meaning in the art) 要比一般性意義 (ordinary meaning) 來得重要。

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相關辭典是判斷用語之正確意義時所訴諸的最初來源。

列出與討論先前技術文獻時,應查明各項術語在所屬技術領域當中的用法以及在專利說明書當中的用法兩者是否相同,並應使用與描述實施例所用的相同術語來描述先前技術。

儘可能描述發明的各種不同實施例 (embodiment)

除非想要得到比一般解讀結果還要廣的專利權項解讀範圍,否則應避免衍生過長的專利申請歷程 (prosecution history)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Kimberly A. Moore John R. Allison 等人於 2004 年發表一篇文章,探討有價值的專利以及如何找出這類專利。並且定義何謂有價值的專利:為專利權人帶來豐碩經濟利益的個別專利。

1.  價值是指專利的價值,而非專利所保護的發明的價值。

2.  價值是指私有價值 (專利權人所擁有的價值),而非社會價值。

3.  價值專利是指被證明為有價值的專利。

4.  在此探討的是個別專利的價值,而非專利組合 (patent portfolio) 的價值。

5.  價值專利未必是保護範圍較廣的專利。

 

根據 Allison 等人的理論,訴訟專利即是價值專利,其具備下列特點:

1.「年輕」被取得後不久即發生訴訟。

2.「本土」大多由美國公司所擁有。

3.「小而美」大多由個人或小企業所擁有。

4.「旁徵博引」引用較多的「前案」(先前的專利或技術文獻),而且被引用的次數也較多。

5.「面面俱到」包含項數較多的權利要求/申請專利範圍 (claim)

6.  「慢工出細活」專利申請過程 (patent prosecution) 歷經較長的時間。

7.  「兵家必爭之地」出自於特定技術領域:機械、電腦及醫療設備的專利訴訟多於化學和半導體相關領域的專利訴訟。

  

根據 Allison 等人並進一步解析;科技競爭力的構成要素:

1.    過去投入和培養所累積的發展潛力:此主要與所投資的項目有關,例如研發   費多寡和分配、研發人員的質和量、其他技術輸入的多寡和效率…等。

2.    目前表現的競爭水準和所處態勢:此主要與產出成果有關,例如技術輸出的多寡和效率、專利的質和量、產品或技術的附加價值、市場地位…等。

3.    是核心技術還是周邊技術?是否有替代技術?被其他技術取代的可能性有多大?

4.    所屬技術領域的演化速率有多快?衍生產品的市場生命有多長?

5.    再現性高否?是否容易量產?(實驗室級、試產級、量產級)

6.    技術成熟度有多高?所處生命週期階段為何?(萌芽→成長→成熟→衰退→出現新一代技術)

7.    是否容易移轉或學習?有無標準操作程序?是否需經認證?

 

200661台一專利商標雜誌「淺談專利鑑價」文中述到:專利鑑價的重點在於:考慮未來市場的變化,依據專利的可執行性、所生產品∕技術的競爭力、潛在市場的接受度來衡量。

 

200681台一專利商標雜誌「淺談專利技術評估指標」文中介紹美國CHI Research (CHI Research是一家精於科技以及財務方面指標且歷史悠久的研究顧問公司)所定的各種專利指標。以其估算代表某公司專利的專利指標為例,主要經由下列三步驟來進行:

1.  正確辨識該公司和相關專利權人所擁有的專利。

2.  針對收集到的專利做適當的分類。

3.  針對不同類別的專利,分別評估專利本身的品質。

 

台灣經濟研究院 吳榮義在「高科技產業與專利~從專利指標觀察產業技術創新變化

專利指標」報告中指出專利指標有以下要項。

 

1. 專利核准件數(Patent NumberPN

2. 專利申請的成功率(Success Rate of Patent Application, SRPA

3. 專利引用數(Patent Citation Number, PCN

4. 現行衝擊指數(Current Impact IndexCII

5. 技術強度(Technology StrengthTS

6. 技術顯示比較利益(Revealed Technological advantageRTA

       又稱活動性指數(Activity Index, AI)

8.    非專利之參考資料(Non-patent Reference ScoreNPRS)

9.    科學關連(Science Linkage, SL

10.技術生命週期(Technology Cycle Time, TCT

 

200681台一專利商標雜誌「淺談專利技術評估指標」文中參考專利技術分析公司和顧問管理公司的指標定義(例如PatentCafe.com公司的服務)、日本專利局的專利評鑑指標、丹麥專利局的IPScore軟體、Allan Williams公開的美國專利申請案,彙整並重組出三大專利技術評估指標:

    1. 科技層面

      發明程度(從低度的次要改良到高度的創新)

      新穎獨特程度(符合主流作法或另闢蹊徑)

      對特定產業的技術重要性(核心必要用途或是周邊附帶選擇)

      應用於其他產業的可能性

      實施、量產上的技術困難度(各類資源的需求)

      解決既有問題的完整度(技術功效的大小)

      其他解決方案的數量多寡(替代選擇技術的多寡)

      技術生命週期的目前所處階段

      再現性、測試結果的滿意度

      相較於其他解決方案的技術優異度

      對既有技術和設備的相容度

      對其他配套技術的需求度

      衍生技術應用的範圍大小(後續改良的影響力)

   

 

2. 商業層面

      預估技術發展達成熟上市的時間長短

      預估商品存活流通的壽命長短

      目標(潛在)市場的大小(最好再以預估的市場接受度做折扣)

      目標(潛在)市場的成長∕衰退速率

      正式生產或實施前的投資成本大小(包含研發、測試、建置生產設備…等)

      正式生產或實施後的營運和維持成本(包含採購、後勤支援、行銷…等)

      量產或實施的標準化、認證化成本

      商品規格彈性、客製化的難易度

      移轉他人實施的難易度

      行銷推廣的困難度(例如方式、管道的多寡,是否需要聯合同業∕異業為之)

      市面上類似∕競爭∕替代商品的多寡(透露專利商品的獨占性)

      預估可能的銷售利潤大小(取決於不同時期、不同方式的定價策略以及預估的行銷成果)

      其他應用的商機和獲益大小

 

3. 法律層面

      獲准專利的機會高低(萬一無法獲得專利保護,則此法律層面的許多評估項目  

 

便毫無意義,但是對於專利申請策略方面仍有參考意義)

      專利權生命週期的目前所處階段(提申階段…剩下N年…即將期滿)

      專利保護範圍的大小(包含所請標的類型、保護內容的周延度、相對範圍大

 

小、保護涵蓋地區)

      偵測或判定他人侵害的難易度

      主張權利或實施時的限制度(例如相關合約條款限制)或方式多寡

      他人仿冒或迴避設計的難易度

      專利遭到舉發的可能性

      實施專利技術而侵害他人專利的可能性

      實施前先獲得他人授權的必要性

      實施相關配套技術和設備而侵害他人專利的可能性

      (交互)授權他人實施可能性與獲益大小

      目標(潛在)市場上未解的訴訟程序和爭端

      通過各類法規和檢驗要求的難易度

 

 

再衍生出來的專利技術評估指標:

 

1. 財務面

      各地區總計的專利申請費∕年費高低

      單純由專利所貢獻的利潤大小

      預估支付他人授權費用的高低

      預估涉入侵權訴訟時的花費

      預估專利在財會應用上的價值高低

    2. 專利策略面

      專利與公司經營策略的配合度

      穩固既有市場的效果大小

      保護核心技術的程度高低

      奪取新市場的可能性

      授權使用或銷售的效果

      能否為企業形象加分

      能否確保自行實施無虞

      對競爭者發展的限制程度

 

200631台一專利商標雜誌《專利的三大實務層面》中敘述:專利開發時應注重的三大層面,這些層面彼此存在很多交集。

 

法律層面

1.熟悉國內外法規、基準、制度

2.掌握政府相關部門運作

3.掌握國際局勢與通則

4.審慎委任代理∕工作外包

5.人才聘僱

 

科技層面

1.內容主體

2.研發、創作、設計

3.應用資訊科學

 

商業層面

1.配合企業運作流程

2.國內外商情研判

 

3.專利收益∕支出管控

4.專利∕技術商品化

5.以專利做策略性競合

6.專責統合管理單位

法律層面與科技層面的交集

1.申請、登記、答辯、修正

2.蒐集∕研判技術和專利資訊:協助撰寫說明書、舉發他人專利、尋求授權機會

3.法律保護周全度、強度評估

4.尋求各類智慧財產權保護

5.侵權風險管控

6.創新性迴避∕衍生設計

7.商品上市前的檢驗∕測試∕認證

 

科技層面與商業層面的交集

1.擬定研發∕創作∕投資方向

2.國內外產業∕局勢綜合分析

3.特定產品∕技術生命週期評估

4.市場上商品∕技術優劣汰換比較

5.現有∕潛在競爭者能力強弱分析

6.新商品規格與市場需求關係研析

7.潛在市場∕衍生應用預估

8.主導∕跟隨所屬產業技術標準

9.跨領域∕科技協同作用:應用其他產業知識、跨產業合作開發

10.專利商品化貢獻度∕成本預估

11.商品∕技術發展受專利阻礙或促進的影響程度評估

 

商業層面與法律層面的交集

1.申請∕登記之佈局策略評估

2.對外契約∕保密合約

3.侵權損害擔保

4.調查、監督侵權和違約行為和應變

5.專利授權∕實施∕利用

6.配合其他智慧財產權共同使用∕授權∕宣傳行銷

 

法律、科技與商業三大層面的共同交集

1.策略性佈局:以專利為工具或媒介,有策略地就人、事、時、地、物的各種組

   合,思考希望達成何種最佳的分布與效用,進而訂出適當的發展方向和可行的步驟。

 

2.知識管理:處於知識經濟時代,公司應以知識管理的做法,有系統地收集企業

內部知識和外部的專利資訊、科技新知、法律要聞,搭配產業和市場有關情報,分析、推測背後隱含的意義,進而幫助達成前述的策略性目標。

3.靈活組合運用:找出組織內在和外在的人、事、時、地、物的各類資源,截長補短,將之實際活用於產品研發、市場和技術趨勢預測、侵害判別、創新性迴避設計、授權協商、技術移轉和交易、投資和併購評估…等,以發揮專利和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最大綜合效益。

4.技術評估∕鑑價∕交易:基於種種商業目的,專利技術做定性或定量的評價。

5.掌握人才流動:「人」才是產生、傳播、分析、運用「智慧財產」的真正主體。

 

張孟元及劉江彬在「無形資產評估鑑價之理論與實務」中確立專利技術評價指標的三大構面:

    知識與技術構面

1.    技術創新能力

2.    技術支援能力

3.    技術專屬性與類別

4.    技術風險

5.    技術實用性

6.    產品管理與提昇能力

 

技術政策與法制基礎構面

1.    產權與授權條件因素

2.    稅制

3.    交互授權因素

4.    輿論與訴訟

5.    信用與保護責任

 

商業環境與外部因素構面

1.    商業強度與外部資源

2.    產業競爭能力

3.    產品定位及內部資源

4.    客戶與專業關係強度

5.    市場掌握能力

6.    市場區隔與保護能力

7.    市場敏感度與週期性

8.    產品競爭位勢

 

專利的強度:

2004黃孝惇在「我國大學專利申請之考量」文中提及「高強度專利」,指具有先導性與領導性的專利技術,或具普遍使用性的技術,或是應用範圍廣泛的技術;例如倘以發明、新型與新式樣做為專利技術分類等級,則很明顯地,發明專利乃是所謂的高強度專利;相對來說,新式樣專利便屬於所謂的低強度專利,較不屬於先導性與領導性技術,且並非具普遍使用性的技術。

 

黃孝惇認為專利的價值在「質」不在於「量」,並且對專利品質作了區別及分析:

「高品質專利」是指專利技術的完整揭露,例如專利說明書(Specification)已詳盡敘明,使熟悉該項技藝者(Skilled in the art)可得而實施,且專利申請範圍(Claim)亦已完整主張所欲標定之保護範圍,故謂其受到高完善的法律保護,而為高品質專利。

 

「低品質專利」,是指專利技術未能完整揭露,無法使熟悉該項技藝者可得而實施,且專利申請範圍更未完整主張及說明,因而不能受到完善的法律保護而成為低品質專利。

 

2004羅炳榮在「智慧財產價格評估」則指出「專利強度」的判斷標準包括技術屬性的持久、權利主張的大小、專利有效性、替代性與市場優勢等。

資料整理:亞洲無形資產鑑價有限公司 總經理 顏光儀

本公司為各級地方法院委任之鑑定人,專營無形資產鑑價與融資規劃

E-mail:asiacrown@gmail.com

連絡電話:07-338-06380980-16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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