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視察了石景山區“北京數位娛樂產業示範基地”。部分隨行領導和專家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面臨的投融資瓶頸問題甚為關注。為此,本報特邀北京市石景山區區長助理兼發改委主任萬新恒博士結合工作實踐,探討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體系的有關問題。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普遍性問題。目前,我國文化創意企業多屬中小企業,融資之難,更為突出。其原因在於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是知識產權的交易和運營,而知識產權往往“看不見、摸不著”,價值不易評定。我國現有的投融資體系,很難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因此,有必要認真剖析文化創意產業的特點,找准制約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融資瓶頸,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建構基於知識產權的投融資服務體系。

 

  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面臨的諸多問題

 

  一方面,從文化創意企業或項目的角度看,由於其本身的一些特性,使其在取得銀行貸款或風險投資方面,處於明顯弱勢。

 

  首先,是文化創意企業所具有的專項技術或知識產權,在什麼條件下可以作為質押或擔保品。文化創意企業通常為新創的中、小型企業,投資金額有限且自有投資比例較高。加上產業特性,通常土地或廠房等都是以租賃為主,缺乏用固定資產向銀行擔保貸款的條件。

 

  其二,文化創意及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具有不確定性。文化創意及相關知識產權的價值不易確定,並會隨時間變化而波動,但此種波動目前無法在文化創意企業的財務報表上明確表現,致使資金供給者有關債權十足確保的要求變得無法解決,因而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望而卻步。

 

  第三,文化創意專案或企業缺乏科學公正的評價機制。只有構建起一個公正合理的評價機制及專業的評價機構,風險投資機構或銀行在評估新創文化創意企業時,才能更明確評估被投資或貸款的文化創意專案的價值。目前,國內尚缺乏公正、客觀、合理的評價機制,使得評價無所依循。一方面評價的結果缺乏公信力,不易為人所信服;另一方面容易因商業利益驅使,過分抬高或壓低知識產權價值而發生爭執。如果要求風險投資機構或銀行本身建立隸屬自己的評價團隊,其評價成本則會相當高。因此,構建一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評價機構極為迫切,透過該機構專業評價團隊所評估的價值,更具說服力及參考作用。

 

  第四,財務報表虧損率高是文化創意企業在創業初期的一般表現。既然沒有產品或服務的銷售,伴隨而來的便是財務報表經常虧損。目前,財務報表是銀行融資或企業投資的重要參考依據,文化創意企業在財務報表上的虧損,滿足不了銀行或風險投資機構內部審核標準,使得銀行或風險投資對於資金的投入持觀望態度。

 

  第五,代理發行權的交易市場不活躍。由於目前尚未建立起文化創意產業交易市場,使得文化創意項目完成後未必能找到發行方實現其市場價值,因此資金供給者往往不願承擔對於文化創意計畫可能因缺乏市場交易平臺而無法完成發行或交易的風險。

 

  第六,知識產權的移轉和管理方面存在缺陷。以知識產權為擔保時,經常會就研發及維護責任歸屬發生爭執。當文化創意企業以相關知識產權設定質押權時,該知識產權的開發及維護責任應由何人負責特別容易引起爭議。若由資金供給者負責,則因目前風險投資機構或銀行的內部人員多半無此能力而勉為其難;若由文化創意企業方負責,則因其知識產權開發及維護的透明機制可能存在問題,難以確保資金供給者隨時瞭解到知識產權的更新狀況以保障債權。一旦發生侵權事件,應由質權人或由文化創意企業負責亦有爭議。由於知識產權設定權利質權者並無公示制度,因此擁有知識產權的文化創意企業如將該知識產權設定質權向不同投融資機構作為融資的債權擔保,資金供給者無法透過公開信息知悉。假如該文化創意企業發生不履行債務時,資金供給者的債權可能因其擔保時間靠後而無法完全獲得補償。

 

  另一方面,從創業投資機構或貸款銀行方面看,其在投資或貸款給文化創意企業時,也會面對許多風險與管理上的問題。

 

  首先是申貸公司自有資金或營業額過低,投資人的風險過高。文化創意企業往往自有資本不足,需要依賴高比例的融資,這對融資的債權人而言,其風險便相對加大。再加上文化創意企業的初期營業額較低,無法以其預期的未來營運收益作為還款的保證,投資的風險則更不易控制。

 

  第二,投資人本身對知識產權價值鑒定不熟悉,缺乏專業的評價人才。文化創意企業所擁有的主要是知識產權,而投資人對於知識產權的價值鑒定存在專業缺失。資產評價本身即是高度技術性的工作,而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評價則尤為困難。

 

  第三,以知識產權方式融資,投資人在投資後,還欠缺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專業能力。以知識產權投資融資之後,牽涉到知識產權管理的問題。知識產權與不動產不同。不動產的價值在一定階段上基本是穩定的,即使缺乏專業的經營管理,其價值也不會有太大的落差。然而知識產權的價值,必須靠市場行銷運營才能顯現,不論是實施該知識產權生產出產品並出售,或是將該知識產權授權於他人收取權利金,都離不開專業性的行銷管理。

 

  第四,以知識產權為基礎所製造的新開發商品的未來市場難以確定。知識產權的價值必須透過行銷管理,運用於產品的生產與銷售,才能體現其價值。然而對文化創意產業而言,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尚未經市場檢驗,以該知識產權為基礎所製造的新開發商品,未來在市場上被接受的程度如何,很難事先預料,這也影響了對知識產權價值的認定。

 

  國外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體系的比較分析

 

  比較韓國、日本、美國的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體系,我們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啟示。

 

  首先,美國機制是以市場化的民間金融機構為主要融資來源,政府並沒有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專案融資計畫,只是由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SBA)為中小企業提供保證,但民間成立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SBIC,SmallBusinessInvest鄄mentCorporations)則對創投或高科技業者直接投資。

 

  其次,日本政府也用日本政府投資的銀行和其他政府體系的金融機構對尖端產業,包括文化創意產業做投資或特別貸款。日本民間金融界開始發展以無形資產做擔保的融資,並將無形資產在資本市場進行資產證券化,為無形資產開發從業者籌集資金。

 

  第三,韓國政府為發展新興產業,以非市場的政府資源設立各種融資機構,直接投資或間接融資於高科技產業和文化產業。同樣,無形資產開發從業者所發行的公司債券已逐漸為市場所接受。韓國的KOTEC也對以無形資產做抵押而發行的抵押債權證券(CBO,Collateral鄄izedBondObligation)提供信用保證。除了上述各種融資機制不同外,以上各種融資的保證機制也不同。

 

  韓國的融資保證機制在以上三種機制中最完整、提供服務最多。往往一個政府機構,如KOTEC,即可提供發展產業所需的各項機制要素,包括融資、融資保證、技術評價、無形資產產權交易服務和知識產權管理服務,等等。

 

  美國的融資保證和完工保證以市場化的民間機構為主。主要原因是美國龐大的市場需求使得某些無形資產產業對融資和融資保證需求甚大,因此自然形成了民間融資和融資保證產業。例如與融資保證有關的電影完工保證也是自然形成的。美國市場最近也關注到文化創意和遊戲軟體產業,有數家民間公司也開始對遊戲軟體產業做完工保證,開始創造一個新的產業機會。

 

  過去日本仍舊由政府設立的日本信用保證協會和產業基盤整備基金來提供融資保證。尤其是產業基盤整備基金對投資新興科技的創投公司有相當的投入。但近期民間的商業銀行融資擔保和投資銀行界將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尤其令人矚目。金融機構在證券化過程當中,相當於提供了增強信用(CreditEnhance鄄ment)的保證。

 

  美日韓三國在發展融資和融資機制過程中,均已形成了無形資產評價行業。特別是美國的知識產權服務即周邊服務較為發達,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和技術託管等服務體系。可見,無形資產評價是投融資機制中極其重要的一環。

 

  對國外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體系的若干思考

 

  在考察以上各種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和融資保證機制後,在此可以歸納出在建構一個基於知識產權的投融資服務體系中必須要明確的幾個重要問題。

 

  首先,政府在基於知識產權的投融資服務體系中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韓國由政府大力扶植高科技產業的模式和美國政府放任市場機制的模式是大相徑庭的。“誰優誰劣”簡單的判斷是不負責任的,而是需要結合兩國所處的金融、市場、文化和產業發展階段而定。美國有著龐大的市場,上百年的市場機制優化的歷史,因此,只要市場能發現需求,就能漸漸發展出一套投融資運作的模式。韓國本國市場狹小而海外市場廣闊,本土知識產權的價值往往要等到在海外市場發展才能充分實現其價值。此外,在產業初期,信用體系尚未能完全建立,必須由深具信用基礎的機構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因此,韓國憑藉政府之手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我們認為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初期,政府的扶持有加速發展和促進紮根的作用。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政府的融資或融資保證對其發展有很大的幫助。對於目前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各級政府,政府的初期扶持和搭建信用及交易平臺意義重大。

 

  但政府獎勵和扶植文化創意產業也應有限度。其一,政府的扶植應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使其儘快達到自主發展的階段,政府的扶持不能是無限期的,且在扶植的機制中應有鼓勵和調控產業獨立發展的功能。其二,政府的初始扶持基金到某一階段需要實現自我迴圈,不能再依賴公共財政的持續支持。因此在融資或融資保證機制中應有退出管道讓政府基金回收其投資或融資的資本。

 

  其次,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融資保證、完工保證、技術評價和其他智財相關服務是否應齊集於少數幾家融資機構,或由不同機構來提供?

 

  韓國的模式即由若干家政府設立的技術基金或機構來提供完整的服務。美國則由民間產業各依專業發展。集中和分散模式誰優誰劣,同樣地要以其執行效率而定。提供完整的全面性的服務在初期是必要的,可使政府的信用資源能集中使用,更使得那些希望通過自身擁有的知識產權進行融資的從業者簡化了籌資的程式。通過政府的示範效應,使得更多市場機構參與投融資服務體系中後,可以考慮逐步將各項專業服務市場化,提高執行效率。

 

  第三,如何在對文化創意產業提供融資、融資保證或完工保證過程中設立評價機制?

 

  專業評價是在融資或信用保證過程中不可或缺的決定性因素。那麼融資機構是否應在內部設置評價部門或專業評價委員會來評價,還是由外在的專業機構來做獨立評價。外在的評價公司評價可能較專業、獨立、客觀、具有公信力,而內部評價可能較為省時和省錢,但存在“道德風險”。

 

  我們認為內部和外部評價都是必要的,政府應該加強對評價機構的管理,並強制實施類似于律師事務所管理的風險共擔的制度,同時加強對評價人員應備專業評價能力和經驗的考核,可以採取類似會計師和律師資格的有關認證制度。

 

  第四,融資和擔保機制應是由市場自然形成還是由政策催生?

 

  許多產業發展的例子都顯示產業的發展速度與政府扶植成反比關係,政府的扶持反而造成了產業發展的滯後,因此理論上講,市場自然形成的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服務應是發展該產業的最優途徑,尤其是市場自然形成可使產業紮根經濟或科技的體系,較易茁壯成長;反之政策催生使得產業缺乏成長內力,也無法接受由於產業更新升級帶來的後續挑戰。但是政策催生產業的各種扶持手段在產業發展的成長初期仍是不可或缺的,韓國即是一成功案例。韓國文化創意產業在政府扶持下,已有很好的效果。因此政府在扶持初期就應當擬定發展目標、措施和原則,順應產業發展的內在趨勢,力爭使該產業能依據市場化機制加速發展。

 

  北京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

 

  上述分析表明,要使北京的文化創意產業在“十一五“期間得到快速發展,並成為支柱產業,必須構建一個完整的基於知識產權的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服務體系。而該體系的建設,關鍵在於以下四個方面:

 

  建立第三方知識產權評價中心及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評價制度,改善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環境,打通其投融資瓶頸。

 

  建議實施方案:爭取有關知識產權部門的支持,整合資源,率先成立國內首家第三方知識產權評價中心,通過建立一整套對知識產權和文化創意專案進行評價的機制、模型、原則和運作模式,佔領全國文化創意專案評價的制高點。在適當時機,成立北京市乃至全國性的知識產權和文化創意專案評價協會,並從從業機構的評定、從業人員的培訓和執照發放、從業企業的培訓和引導,以及對投融資機構的引導出發,改善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環境,打通產業投融資瓶頸。

 

  出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設立文化創意產業引導基金,為文化創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

 

  建議實施方案:比照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政策,制定專門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設立政府獨資或控股的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引導基金。由於該基金具有引導和示範效應,在實際運作中,應以非盈利作為基本原則,因此以政府獨資或控股為好。

 

  在基金管理上,先導基金招標聘請專業的基金經理進行運作,實施嚴格的財務和項目評審制度。在政府的專家庫中遴選出對文化創意產業有深刻理解的專家,成立專案評審專業委員會,由委員會決策專案是否給與融資保證或投資。同時由基金的專業管理團隊進行專案遴選。委員會沒有遴選專案的權力,而基金管理團隊也沒有對專案決策的最終權力,通過此機制避免道德風險。

 

  建立文化創意產業完工保證制度,設立文化創意產業擔保公司,為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或企業提供融資保證和完工保證。同時加強示範效應,以保障金融機構向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完工保證可由再保險公司、先導基金和擔保公司從事再保險。

 

  建議實施方案:完工保證制度是整個文化創意投融資體系中重要一環。由於國內保險公司尚無為文化創意項目或企業進行完工保證的經驗,因此,建議先期成立專門的完工保證機構,同時鼓勵國內保險公司和擔保公司開展文化創意產業完工保證業務。

 

  先期成立專門的完工保證機構,可以是國有控股的文化創意產業擔保公司。該公司應招聘懂得金融運作的專才,更應聘請對文化創意產業有深刻理解和管理運作能力的人才加盟,充分發揮擔保公司在完工保證制度建設中的示範作用。

 

  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平臺,並發展衍生服務產業,如建立內容和技術託管服務(TechnologyEscrowServices)產業,使得源代碼及原始創作(SourceCodes)得以交易或授權使用,活躍版權等無形資產交易市場。

 

  建議實施方案:整合相關社會資源,創建專門的創意交易平臺,完善現有版權交易平臺,降低文化創意產品交易成本,實現文化創意產品的價值轉化。

 

  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關鍵在於創新。只有體制創新,創意才有紮根的土壤;只有投融資體系創新,創意之花才有雨露滋潤,創意產業才能枝繁葉茂、碩果累累。

 

  (萬新恒:北京市石景山區區長助理兼發改委主任) 

資料整理:亞洲無形資產鑑價有限公司 總經理 顏光儀

本公司為各級地方法院委任之鑑定人,專營無形資產鑑價與融資規劃

E-mail:asiacrown@gmail.com

連絡電話:07-338-0638,0980-16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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