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7 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下午審查文創法草案建立文創產業評價管理機制的條文,因立委仍有疑慮而決定暫時保留,但要求相關機關儘速提供現有評價機制資料,以利10日續審。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盼為推動文創產業加把勁,但遇到新觀念新做法,因而謹慎討論。

 文創法草案行政院版第15條規定「政府應培育評價人才,並協助文化創意事業建立評價管理機制,俾利其取得資金及促進無形資產流通運用」,在審查時,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疑這項機制會不會被誤用或濫用來幫助向銀行貸款?

 出席的經濟部工業局代表表示,評價機制幫助資金的流通與運用、交換,比貸款功能還廣;金管會依據各國做法,已發布「評價準則總綱」,也適用於智慧財產權如發明專利、商標,文創則是無形資產,在金管會的共同規範下,文創評價可有自己的專業評斷標準。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質疑文創產業發展不訂這一條文是否有影響?

 此外,管碧玲說,「海角七號」拍片前的鑑價可能僅新台幣200 萬元,誰能看到它的票房達好幾億元。現在若訂入法律,立刻就要做,要由金管會主導分類、考證照、認證、評價;但文建會仍懵懵懂懂,建議條文保留。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表示,中國大陸的電影發行權已可抵押貸款,台灣更須及早建立制度,現在標準確實不易建立,但若不開始培育認證,如何能發展文創評價。

 工業局代表說,金管會訂規範是協助輔導建立評價管理機制,促進流通,不是金管會直接下去辦證照;建議文創法納入評價機制條文,否則文創評價沒依據。

 洪秀柱認同表示,還是要及早開始準備,但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評價機制相關資料與分析,10日再依據有無評價機制條文的影響分析結果來續審。

資料整理:亞洲無形資產鑑價有限公司

總經理 顏光儀

asiacrown@gmail.com

0980-161-86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亞洲無形資產鑑價 的頭像
    亞洲無形資產鑑價

    亞洲無形資產鑑價有限公司,一個關於無形資產鑑價(商標、專利、股權、電視電影版權及出資額)、企業整體資產評價及廠房大型動產機械設備鑑價的專業諮詢網站-顏光儀估價師

    亞洲無形資產鑑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