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下稱影著協)將收取影視版權費!10月中旬,這個消息迅速遭到各方熱議。
一個行業協會,版權收費的權力何來?與其“合作”的民營企業北京網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網尚文化),又在其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根據本報記者調查,中國主要大型影視作品網路資訊版權方,均拒絕向影著協授權;影著協亦無主動與這些版權方接洽。作為影著協版權來源的會員單位,目前僅有網尚文化一家。
這意味著,無論有怎樣良好的“政策”配套,或操作方式,影著協收費一事,本質上都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操作方案
雖然此前數月已有風聲,但讓收費消息一錘定音的,還是主管部門的說法。
10月14日,國家版權局就“電影著作權集體管理使用費收取標準”等發佈公告,明確“網吧以及各類交通工具的電影使用費收取標準及轉付辦法”。按照該標準,從2011年1月1日起,影著協將對在網吧、交通工具、視頻點播、非營利性局域網、音像作品出租領域使用影視作品,甚至“在廣播、電視、網路、手機等領域通過剪輯、彙編電影作品傳播”的經營者,有權收取版權費。
根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相關法規,上述涉及收費版權,屬於影視作品版權中“資訊網路傳播權”。
將“執行”上述收費任務的,是北京中錄網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文化部旗下事業單位中國錄音錄影總社,與民營企業網尚文化的合資公司。
北京中錄網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6月,當年7月20日注資完成。公司成立之初只有兩個股東,分別為北京網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許剛,兩股東分別出資85萬和15萬元。
最初,公司只有4名工作人員,辦公地址也不起眼,位於中國農業科學院的一棟宿舍樓內。然而公司名稱中的“中錄”似乎預示了後來發生的事情,2009年11月15日,也就是公司正式成立不久,中錄網尚召開第一屆第二次股東會議,大股東網尚文化決定向中國錄音錄影出版總社轉讓30%的股權。中錄出版總社出資30萬元,受讓了該部分股權。
公司成立至今,記者並未發現其有任何經營業務,年檢材料也僅有一個年份和一個紅章而已。除了上述一次股權變更之外,中錄網尚可以說沒有任何動靜。
“中錄網尚是影著協收費的執行單位,網尚文化是影著協的會員單位。”網尚文化市場總監程天宇表示,影著協通過中錄網尚向網吧等經營者收費後,網尚文化作為會員單位,可根據其擁有資訊網路傳播權的作品,進行分成。
“因為涉及文化部旗下事業單位中錄改制,中錄網尚現在是不是要執行這個收費任務,現在我們也弄不清了。”程天宇亦向本報記者承認,目前,作為影著協版權來源的會員單位,僅有網尚文化一家。“大家如果加入影著協,肯定能收到更多錢,影著協是非常希望版權方都加入協會的。”程天宇說,但是,“他們都不願意加入影著協”。
經營策略源頭
影著協瞄準網吧的“經營策略”,有著合作方——網尚文化——的濃重痕跡。程天宇告訴記者,2005年,網尚文化開始進行網吧收費業務。“通過與地方政府合作”,網尚文化在一些二、三線城市成功佔據市場。
以長沙為例,一家100台電腦的網吧,通過出售自己代理的影視作品片庫,網尚文化能向其收取七八千元的費用。
如果網吧拒絕“繳費”,網尚文化則派在當地的“業務員”,進行侵權訴訟。只要網吧電腦片庫中有一部網尚文化擁有傳播權的影片,網尚文化即可提起訴訟。
至2005年底,網尚文化此種業務,已在長沙覆蓋了當地90%網吧;在全國與數萬家網吧建立了“業務合作”;其旗下的“業務員”,也達到上百人。初嘗戰果的網尚文化,於次年跟香港電視臺TVB(無線)簽下代理合約,用每年3000萬元的高價,代理TVB影視作品在內地的傳播權。
然而,“TVB劇現在沒那麼受歡迎,2006年至2009年三年,將近一億的版權費用,我們代理TVB虧本了。”程天宇說。另一方面,“我們在北京、上海反而賣不動。”程天宇表示:“能在京滬開網吧的,都有一定社會背景,並不理我們。”更給這種業務模式致命衝擊的是,2009年,在地市級,文化部門、廣電部門、新聞出版部門開始“三口合一”,曾經向網尚文化經營提供協助的地方主管部門,自身在忙於部門編制變動,無暇顧及網尚文化。(王思璟 王卓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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